10.2常数项级数的敛散性判断
《常数项级数的敛散性判断》 包括但不限于:
- 正项级数的性质
- 部分和数列单调递增
- p级数的定义和性质
- 正项级数的敛散性判断
- 部分和数列有界
- 第n项不趋于零则发散
- 常见级数的敛散性
- 发散的级数
- 收敛的级数

- 比较审敛法
- 两个正项级数,一个小于一个。
- 大的收敛,小的也收敛
- 小的发散,大的也发散
- 用法:放缩后判别
- 两个正项级数,一个小于一个。
- 比较审敛法的极限形式
- 两个正项级数第n项作分式取极限,结果是一个确定的非零的数,则两个正项级数有相同的敛散性
- 分母级数收敛,分式结果是零,则分子级数收敛
- 分母级数发散,分式结果是正无穷,则分子级数发散
- 用法:找一个已知敛散性级数放分母上构成分式取极限后判别
- 比值审敛法
- 正项级数n+1项和n项作分式的比值和1比较
- 调和级数不能用此方法
- 根植判别法
- 对正项级数n项开n次方取极限后和1比较
- 用于级数通项有n次的正项级数
- 交错级数的定义
- 交错级数的性质
- 莱布尼兹定理判定收敛
- 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
- 用于任意项级数
- 级数收敛,取绝对值后也收敛-级数绝对收敛
- 可以证明取绝对值后的正项级数收敛来说明原级数收敛
- 级数收敛,但取绝对值后发散-级数条件收敛
常数项级数的敛散性判断
一、正项级数的性质
1.1 定义
若级数 中每一项 ,则称该级数为正项级数。
1.2 部分和数列的单调性
🔑 核心性质:正项级数的部分和数列 单调递增。
这意味着正项级数的部分和数列要么:
- 有上界 收敛(单调有界必收敛);
- 无界 发散到 。
📌 此性质是正项级数所有审敛法的理论基础。
二、-级数的定义与性质
2.1 定义
其中 为常数。
2.2 敛散性结论
| 的范围 | 敛散性 |
|---|---|
| 收敛 | |
| 发散 | |
| 即调和级数,发散 | |
| (收敛) |
🎯 -级数是比较审敛法中最重要的参照级数之一。
三、正项级数的敛散性判断
3.1 正项级数收敛的充要条件
定理:正项级数 收敛 其部分和数列 有上界。
(由单调有界准则直接得到。)
3.2 收敛的必要条件(对所有级数均成立)
若 收敛,则 。
⚠️ 若 或不存在,则级数必定发散。
四、常见级数的敛散性速查
4.1 发散级数
| 级数 | 发散原因 |
|---|---|
| () | |
| (调和级数) | |
| 积分判别法可证 |
4.2 收敛级数
| 级数 | 收敛原因 |
|---|---|
| 几何级数 | |
| 裂项求和 | |
| 交错调和级数(条件收敛) |
五、比较审敛法
5.1 基本形式
设 和 均为正项级数,且存在正整数 ,当 时恒有 。
| 条件 | 结论 |
|---|---|
| 大的收敛 收敛 | 小的 也收敛 |
| 小的发散 发散 | 大的 也发散 |
📌 口诀:大收则小收,小散则大散。
5.2 用法
核心操作:将原级数一般项 进行放缩,与已知敛散性的级数(通常为 -级数或几何级数)比较。
步骤:
- 观察 的「主要部分」(忽略常数因子和低阶项);
- 放大或缩小 ,使其一般项接近某个已知级数;
- 应用比较审敛法得出结论。
例:判断 的敛散性。
因为 ,而 收敛(),故原级数收敛。
六、比较审敛法的极限形式
6.1 定理
设 和 均为正项级数,且
| 的值 | 结论 |
|---|---|
| (有限非零) | 与 同敛散 |
| 若 收敛,则 收敛 | |
| 若 发散,则 发散 |
6.2 用法
步骤:
- 找出 的主阶( 时的等价无穷小);
- 取 (或已知敛散性的级数),使 非零常数;
- 根据 的敛散性得出结论。
例:判断 的敛散性。 当 时,。取 (收敛 -级数),
因 收敛,故原级数收敛。
七、比值审敛法(达朗贝尔判别法)
7.1 定理
设 为正项级数(),且
| 的值 | 结论 |
|---|---|
| 级数收敛 | |
| (含 ) | 级数发散 |
| 无法判定(改用其他方法) |
7.2 适用场景与失效情况
✅ 适用:一般项中含有 、、 等因子时。
❌ 失效( 无法判定):
- 调和级数 :,但调和级数发散;
- :,但级数收敛;
- 因此当 时,比值法彻底失效,需改用比较法。
八、根植审敛法(柯西判别法)
8.1 定理
设 为正项级数(),且
| 的值 | 结论 |
|---|---|
| 级数收敛 | |
| (含 ) | 级数发散 |
| 无法判定(改用其他方法) |
8.2 适用场景
✅ 特别适用:一般项 中含有 次方因子,如 、 等。
例:判断 的敛散性。
故级数收敛。
九、交错级数的定义
9.1 定义
各项符号正负交替的级数称为交错级数。标准形式为:
或
9.2 莱布尼兹判别法
定理(莱布尼兹判别法):若交错级数 ()满足两个条件:
- 单调递减:(即 );
- 趋于零:;
则该交错级数收敛,且其和 ,余项 。
9.3 注意事项
-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。若只满足趋于零但不单调递减,可能发散;
- 若单调递减但不趋于零,必定发散(必要条件不满足);
- 莱布尼兹判别法只判定收敛,不涉及绝对收敛还是条件收敛。
经典例子:
- 满足莱布尼兹条件,收敛(条件收敛)。
- 不单调,莱布尼兹法失效。
十、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
10.1 定义
对于任意项级数 ( 可正可负),考察其绝对值级数 :
| 情况 | 定义 |
|---|---|
| 收敛 | 原级数 绝对收敛 |
| 收敛,但 发散 | 原级数 条件收敛 |
10.2 重要定理
定理:若 收敛,则 必收敛。
即:绝对收敛 收敛。
🎯 应用:可通过对绝对值级数(正项级数)使用各种审敛法,来证明原级数收敛。
10.3 任意项级数的审敛策略
任意项级数 ∑uₙ
├── 检查必要条件:uₙ → 0?否 → 发散
├── 尝试判断绝对收敛:
│ ├── 对 ∑|uₙ| 使用比值法、根值法、比较法
│ └── 若 ∑|uₙ| 收敛 → 原级数绝对收敛(同时也收敛)
└── 若 ∑|uₙ| 发散:
├── 若是交错级数 → 用莱布尼兹判别法
└── 否则用定义或柯西审敛原理
10.4 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的性质对比
| 性质 | 绝对收敛 | 条件收敛 |
|---|---|---|
| 绝对值级数 | 收敛 | 发散 |
| 重排级数(任意改变顺序) | 和不变 | 可重排使和为任意值(黎曼重排定理) |
| 可任意加括号 | ✅ | ✅(但和不变仅对收敛级数成立) |
十一、审敛法选择流程图
正项级数 ∑uₙ
│
├── uₙ → 0?否 → 发散(必要条件)
│
├── 一般项含 n!、aⁿ、nⁿ?
│ └── 是 → 比值审敛法(或根值审敛法)
│
├── 一般项含 (·)ⁿ?
│ └── 是 → 根值审敛法
│
├── 一般项为有理式或可比较?
│ └── 是 → 比较审敛法(极限形式)
│ ├── 找等价无穷小 ~ C/nᵖ
│ ├── p > 1 → 收敛
│ └── p ≤ 1 → 发散
│
└── 上述失效 → 部分和有界性 / 积分判别法
交错级数 ∑(-1)ⁿ⁻¹uₙ
│
├── uₙ 单调递减且趋于零?
│ ├── 是 → 收敛(莱布尼兹)
│ └── 否 → 用一般审敛法
│
└── 再判断绝对/条件收敛
任意项级数 ∑uₙ
│
└── 先判断 ∑|uₙ| 是否收敛
├── 是 → 原级数绝对收敛
└── 否 → 再用其他方法判断原级数收敛性